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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扫码关注”不能成为单选题

“不扫码注册会员,没法点餐”“得扫码关注才可以缴停车费”“必须关注公众号才能开发票”……本应带来便利的二维码,如今却因强制关注公众号缴费、被迫授权个人信息等情况的出现,成了消费的“拦路码”。(据8月30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扫码消费方式的出现本是一大便利,通过扫码,消费选择一目了然,消费效率大大提升,对商家和消费者来说都是好事。然而,注册会员、关注公众号、绑定手机号等“一环套一环”的操作,使本应是消费者自愿的“扫码关注”变成了“不得不”的单项选择。正是这一“不得不”的操作,降低了消费者的消费体验不说,还会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甚至隐私的泄露。特别是一些商家将用户信息出售给第三方平台用于大量虚假广告甚至色情、诈骗广告的推广,不仅使消费者深受其扰,而且存在上当受骗的可能。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提出,未经互联网用户知情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订阅关注其他用户公众账号。中国消费者协会也发文明确指出,强制扫码点餐、强制关注公众号或授权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扫码关注”不能成为单选题,需要多方发力。

商家要自觉强化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提供线上扫码、线下人工等多种途径。在消费者通过扫码方式进行消费时,应在最小范围内收集消费者的必要信息,并在消费结束后,承担起清除消费者相应消费信息的责任,自觉避免泄露数据、滥用数据牟利等行为的发生。

消费者要提高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意识,若扫码消费时遇到个人信息被过度收集或不当使用,甚至被强制要求下载无关的APP、关注无关的公众号,或是消费时只有线上而无人工时,要勇敢说“不”,并及时向网信、市场监管、消保协会等部门投诉举报,以防止个人信息安全无端受到侵害。

相关管理部门、执法机构以及社会组织要针对“强制扫码关注”乱象,建立完善协同配合机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而实现从治标到治本的有效治理,让“扫码关注”不再是单选题。(袁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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