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大S虽然离婚了,还是热搜常客。
最新的新闻是说大S状告汪小菲从3月份开始就停止支付大S和两个孩子的生活费,到现在为止欠款超过了500万元(估计新台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按照大S和汪小菲的离婚协议,汪小菲应该支付大S和孩子们的生活费,但是因为大S再婚,汪小菲就不愿意再支付了。
但汪小菲一方也马上给出回复,表示自己一直在支付孩子们的费用,只是“不愿意再给这个家付电费了”。
汪小菲不愿意付电费的心情也可以理解,毕竟韩国光头欧巴住了进来之后,每天吹空调的费用都是汪小菲支付,汪小菲心情不好也是人之常情。
那么这件事到底谁是谁非呢?小河马老娘舅来给大家分析一下:
首先,要尊重法律,尊重协议。
汪小菲该付多少钱,不是按照他的心情来的,还是要按照当时离婚的时候签订的法律协议。
也就是说他有没有想过大S会很快再婚,如果再婚之后费用怎么支付等等,这些都是未雨绸缪要想好的。
如果当时没考虑那么多,那么现在也只好认下当时签订的协议,严格按照协议办事。
汪小菲这个人感觉活得糊里糊涂的,今天既然大S可以理直气壮去告他,就说明他确实没有在协议里写清楚具体事宜。就这么糊涂帐一笔,当然大S可以要求他履行协议。
其次,抛开法律层面,离婚夫妻的相处方式也直接影响到双方和孩子们的关系。
严格按照法律走当然可以,但是对孩子们的情绪的影响就不是一本法律帐可以书写明白的。
大S拿到的是一个非常爽的大女主的剧本,前夫有不三不四的迹象,前婆婆无比拎不清处处打扰,果断离婚,恢复单身后,又迅速再婚,重回少女巅峰颜值。
这一个剧情可以说是很多女性梦寐以求的。
糟心的前夫不守男德,一脚踢出之后继续支付抚养费,自己和新欢其乐融融。让糟心前夫得到最好的报应,赔了夫人又折兵,孩子也不认他。
这种“爽剧”剧情让很多女性想到了就很开心。
但事实上,这个剧情里倒霉的仅仅是糟心前夫吗?
我觉得不一定。
孩子不认爹,不仅仅是爹的损失,也是孩子的损失。
女性为了自己复仇一时爽,去影响了孩子一辈子亲情的缺失感,其实是不划算的。
而这种决绝的心态,也不是健康的父母的心态。健康的父母的心态应该是把男女关系和亲子关系分开来看。
对女性而言,一个女性如果有前夫和现任,平衡力对她而言就非常重要。
千万不要有“利用谁打谁脸”的想法,这样会引起双方之间很强大的负面情绪。绿茶一般怎么做呢?就是“你们都对我很好,我很感恩”。
激发大家正面情绪,给予对方他正当的权利、权益。
比如前夫有孩子父亲的权利,现夫有浪漫夫妻感情的权利。大家各自守好各自的天,互不干涉。
让别人的情绪正面,也是女性为自己的正常生活、良好情绪,打下的基础。
对男性而言,这种平衡力一样重要。
很多男性离婚再组织家庭就处理不好前妻、前妻孩子、现任、现任孩子之间的关系,也是因为自己缺乏平衡力。
总而言之,离婚的本质是为了两个合不来的人各自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离婚如果有孩子的话,就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感受,要在自己的幸福生活和孩子的幸福生活之间,做一个取舍和平衡。既不能完全牺牲自己,一味为了孩子忍耐。也不能完全牺牲孩子,为了自己的幸福不管不顾。
关于汪小菲和大S以及韩国光头欧巴之间的事情小河马给他们出一个主意:
如今大S生活在台北的家,这个家所有的开支应该分成四份,就是孩子一人一份、大S一份、韩国光头欧巴一份。
汪小菲支付2.5份家用,光头支付1.5份家用。
也就是说二个孩子的汪小菲支付,大S的一分为二,前夫现任各支付一半,光头的自己支付。
当然,大S和光头已经结婚,也就是说她们的财富是共同的,收入都属于婚后收入,也就是说这个1.5是由大S和光头的收入里支付。
如果这个房子有贷款的话,我建议贷款部分由汪小菲支付,但是明确法律文件,这个房子以后是归汪小菲的两个孩子。
也就是说,如果大S和光头再生孩子,不应该来分这个房产。
而孩子们如果之后去留学,读书所产生所有的费用也应该由汪小菲支付。
以上是费用方面。
至于孩子的探视权等等,当然需要给到汪小菲。比较合理的情况是平时孩子们跟大S过,放假了就去和爸爸在一起,如果爸爸那边可以安排好的话。
还有就是如果汪小菲来台北,也应该给到他探视权。
这样的方式对三方才都是公平的。
如今韩国欧巴住在大S家里,整天被人说电费都是汪小菲付,韩国欧巴也不会很开心。毕竟他也不希望被说吃软饭。
在这种情况下,大S把家里财政分得明明白白,不让任何一方吃亏,大家相处才可以融洽。
当然,如果大S能把财政分得那么明白,就不会发生迅速闪婚光头的事情了。
这也是我之前一直反对大S闪婚的重要理由,因为从人性角度,这样的闪婚不但对自己不付责任、对孩子不付责任,也很容易激发前任和现任的负面情绪。
之后需要处理和面对的事情一箩筐。
现在可能一部分人的想法就是让汪小菲倒霉,大S带着孩子拿走了他的钱,还不让他看孩子,让他为了自己的婚内乱搞付出代价。
这样的想法很幼稚。
没有孩子不喜欢自己的亲生父亲,汪小菲确实情绪不稳、也很骚,但不代表他不爱孩子。汪小菲一直强烈输出自己对孩子的感情,孩子也能感受到。作为孩子的立场,其实是希望父母平衡好彼此的关系,不要让自己难做。
在这件事情发生没多久,大S的妈妈徐妈妈也出来讲了一段内容如下:
从这段内容里可以看出,离婚协议的里生活费、房贷、司机费确实都是汪小菲支付,但肯定没有协议清楚如果大S再婚这笔钱怎么算。
然后徐妈妈也表示,大S额外支付了2个保姆加一个管家的费用。
在这里,我觉得如果离婚家用到底要给多少,其实应该按照婚内的时候的生活质量来判定。
如果汪小菲支付的这一笔费用让孩子们生活和婚内生活区别不大就无可非议。至于大S要提高生活质量,自己再去请十个保姆那也是她自己的事情。
不影响小孩子的生活是离婚家用的一个比较合理的判断方式。
至于汪小菲要求孩子回北京,那也是无理要求。且不谈孩子们习惯不习惯,愿意不愿意,就他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他糟心的妈妈就不是带孩子的良选。孩子们肯定是跟着妈妈在台北生活更好。
所以现在这个情况就是,如果要按照法律,汪小菲也无话可说,该怎么付怎么付,孩子的赡养费要抢夺,也需要打官司。
但按照人情,还是三方坐下来好好说,大家都成熟一些,都不要把自己该承担的责任推给对方,各自做好各自的事情,付好各自的账单。
以上是我对汪小菲大S光头欧巴一家的矛盾开出的老娘舅方子,大家觉得如何?欢迎在评论区给汪小菲矛盾重重的这一家子开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