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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草原全媒·正北方网记者 王利军)“乌兰牧骑是文艺宣传队,是红色轻骑兵。他们宣传党的好政策,反映群众‘心’诉求。检察机关与乌兰牧骑合作,共同宣传保护草原的伟大行动,是一项创新举措,相信在两家的共同努力下,将更好地呵护这方蔚蓝、这片碧绿、这份纯净,在草原上处处传递出检察公益诉讼好声音。”7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草原保护协作统一行动”推进会在锡林浩特市召开,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在向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授“公益诉讼宣传队”旗帜时表示。

内蒙古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也是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保护草原、森林是内蒙古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国土“三调”结果显示:内蒙古草原面积8.15亿亩,居全国第二位,是耕地的4倍、林地的2倍。近年来,内蒙古检察机关切实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严惩破坏草原的违法犯罪行为,遏制草原乱采滥挖,助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草原生态环境修复,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了检察力量。

为期三年的“草原保护协作统一行动”将以“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为工作主线,立足区位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协同共治,以呼伦贝尔、锡林郭勒草原为主场,以点带面辐射全区,以基本草原、沙化及荒漠化草原、草原野生动物资源和草原矿山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着力解决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问题,逐步构建多层次、多元化、多样性的跨区域草原保护协作新格局,树立内蒙古草原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品牌。

此次“草原保护协作统一行动”推进会的召开,目的在于深化草原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协作,通过做好“强协作”的大文章,打造跨区域草原保护协作新格局,促进检察公益诉讼草原保护现代化。

乌兰牧骑,蒙古语意“红色的嫩芽”。1957年6月,全国第一支乌兰牧骑——苏尼特右旗乌兰牧骑在锡林郭勒大草原诞生。66年来,乌兰牧骑由一驾马车上的文艺轻骑队,发展为根植于内蒙古大草原的基层文艺团体,成为全国文艺战线的一面旗帜。2022年9月1日,新修正的《内蒙古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实施,将打造普法金色品牌“法治乌兰牧骑”写入条例,“法治乌兰牧骑”成为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普法品牌,有效宣传了法律知识、传播了检察声音。推进会上,乌兰牧骑携手检察机关,成为“公益诉讼宣传队”,让“乌兰牧骑红色基因”真正融入了“检察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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