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是否可以风险代理?
人身侵权案件一般不能风险代理
能实现风险代理的一般都是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但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以及婚姻、继承案件、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等案件,不能实行风险代理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三条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民法典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历早院伙食的补助费等,但是必须是为治疗以及康复所指出的合理费用还有误工费。也就是说明显超出一般标准的费用是不能赔偿的。如果因为人身损害造成对方残疾,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一旦造成对方当事人死亡,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一般按照被侵权人收到损失或者因此获得的利益来赔偿,难以确定的协商确定。计算标准及方法: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肢腔雀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圆茄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