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做事的基本动机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有价值、有意义、有兴趣、有压力。从心理学理论来看,除了生存、成长和归属感的需求,被尊重和自我实现也是人生的重要需求。要想激发科研人才潜力、让人才发挥更好作用,必须要有价值和荣誉方面的激励。


(资料图)

在科研人才评价体系中,给个“帽子”是进行人才管理的基本手段,在“帽子”评定基本准确的情况下,不同的“帽子”是不同工作领域和人才成长不同阶段的反映,也是同领域内个人水平高低的象征。没有“帽子”,大家一起“躺平”,一起平庸,社会就会停滞不前。

只是,当下的问题是:部分单位和科研人员把“帽子”理解歪了,把科研相关的项目名称变成了承担人的“帽子”。但其实,承担了科研项目、工程、计划的是责任人,不能算“帽子”,至少不应该是一个人戴的“帽子”。由于设立科研项目、工程、计划的部门不同,又有国家和地方之分,因而政策五花八门。

人才“帽子”满天飞的现象,容易滋长急功近利、浮躁浮夸等不良风气。值得注意的是,在很多发达国家,除职务职称外,也有类似的“帽子”,这些“帽子”通常就是大一些的研究资助项目,由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设立,大学也有一些“帽子”,如讲席教授、优秀研究奖等,但这些仅仅是荣誉,不会对今后申请项目增加评分权重。

我国现有的科研人才评价体系或多或少受到“帽子决定位子”的影响。但类似情况并不鲜见:被评上的多数人水平可能不错,可更高水平的人没被评上,甚至个别没有相应水平的人也被评上了。这时,“帽子”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就会受到影响,挫伤有真才实学者的积极性。

“评不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科研分类不够,把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的项目放在一起评,参与评审的“权威专家”并非真正同行。其次,同行评议制度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基本上还是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导评审。因此,目前最重要的是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组织真正的同行参与评审。此外,要建立对评审专家的诚信监督制度,防止专家无原则地打“情感分”。

总之,关于“帽子”问题,关键要看谁来评,核心是要评得准确。当“帽子”与“里子”对称了,才能让这一制度发挥应有的激励作用。

当然,很多时候,社会上对“帽子”的诟病可能还不是戴“帽子”的人,而是与“帽子”挂钩的利益太多。戴上一些“帽子”后,荣誉变成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不仅能增加个人收入,对于学校排名、学位授予点申报、学科评估等都有增益。因而,很多单位都热衷于积极抢“帽子”。

要从根本上扭转“唯帽子”倾向,就要避免给“帽子”赋予过多功利化的增益内容,不能让“帽子”成为权力的象征。有关单位要完善岗位评价机制,切实“去帽子利益化”,根据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合理确定人才收入水平。

组织人事部门也不应把非人才管理系列的“帽子”纳入人才管理系列,要让科研项目、工程、计划重回科研管理部门监督范畴,认清科研队伍的“里子”是什么。人才评价体系应该是多维度、多层级的,与学科规划、机构发展目标和人才成长阶段相适应,而不能只看“帽子”。

其实,“帽子”不是可望不可即的荣誉,而应该成为鼓励更多人努力奋进的动力。青年科研人员无论从事基础研究还是从事应用开发,都要以国家需求和社会需要为目标,研究真问题,创造真成果。只要坚定信心、脚踏实地,不断挑战和超越自己,就可以在平凡生命中成就伟大。只要保持积极心态,不好高骛远,遵守科研伦理和规范,专注于自身研究领域,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就会离“帽子”越来越近,实现属于自己的精彩人生。

(作者系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副会长兼人才发展专委会理事长)

李志民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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