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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平昌县西兴市场监管所在“春雷行动2023”专项检查中,查处一起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案件,切实保障了消费者切身利益。
3月9日,平昌县西兴所执法人员在龙岗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时,发现一日用品加工门市的制式广告牌内容为:低价销售清洁剂、洗发水、沐浴露……等宣传标语。执法人员随即对其门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门市内存在生产、制造、包装化妆品的原料和设备。
经查,当事人未申办化妆品生产许可,也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批准文号,擅自在租用的不到100平方米的用于加工日用洗涤用品的个体小加工坊内从事化妆品制售。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其行为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涉案92.3kg洗发液、沐浴露原液和120余瓶包装成品实施扣押措施。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下一步,平昌县西兴市场监管所将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为契机,继续与辖区政府共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不断优化辖区合法诚信经营环境,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多角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杨济萍)
编辑:孙家钰 校对:张可 审核:申涵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