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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药品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金阳县市场监管局提前谋划,积极尽责,结合“五一”节前市场特点,开展药械化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该局提前部署,组织5个基层所药械监管人员召开专项检查培训会议,制定检查方案,全面筛选各乡镇药械化监管对象名录,初步确定风险等级,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以新冠疫苗、特殊药品、血液制品、中药饮片、流感防治药品等为重点品种。对各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查看供销货方资质是否合法;疫苗购进、验收、储存、运输等工作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特殊药品使用是否落实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的“五专” 管理要求;是否存在销售假劣药品、非法回收药品;执业药师履职、处方药销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特别是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储存是否符合要求等行为进行了检查;植入性医疗器械使用记录是否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获得相应资质;是否经营使用假冒伪劣化妆品;无产品名称、无生产企业或无生产许可证等“三无”国产化妆品;无中文标签、无批准文号或无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三无”进口化妆品等。
截至4月27日,已检查药店23家,医疗机构14家,精麻药品使用单位4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1家,签订药械化质量安全承诺书58份。共出动执法人员116人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5家市场主体立即整改,立案1起(涉嫌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暂未结案。
下一步,金阳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相关检查,严处违法违规行为,畅通沟通渠道,调查企业需求,转变监管就是服务的观念,尽最大努力营造规范经营、放心用药用械用妆大环境。(蒋鹏 王昌海)
编辑:孙家钰 校对:张可 审核:申涵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