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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洋 刘晓梦)8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显示,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召回计划。

自即日起,召回2022年8月29日-11月23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国产iX3电动汽车,共计7辆;2022年6月21日-8月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i4电动汽车,共计13辆;2022年6月28日-9月1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iX电动汽车,共计8辆;召回1辆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1日的进口i7电动汽车。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供应商生产流程失误,组合充电单元受损出现工作异常,可能造成充电中断,导致车辆无法启动或行驶中高压系统关闭,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更换组合充电单元,以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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