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董事长袁金钰先生、公司股东新余市恒顺通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通”)通知,获悉袁金钰先生将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恒顺通将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资料图片)
二、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三、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1、截至公告披露日,袁金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2、截至公告披露日,恒顺通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1:因存在场外质押的托管单元中,托管股份情况性质无法区分,上述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中的限售部分为场内质押高管锁定股数量,“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为除存在因场外质押导致无法区分股份性质的托管单元以外的其他托管单元之高管锁定股。
注2:上述持股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可能导致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存在尾数不符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恒顺通股份质押不存在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的情形。
2、恒顺通与质权人签订的质押协议中,含有未约定明确的质押到期日,因此不能确定未来半年内及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恒顺通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其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
3、恒顺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质押相关文件;
3、解除质押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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