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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璟璟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不公平格式条款”消费者认知及线索征集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87.88%的受访消费者遇到过不公平格式条款。《报告》显示,不公平格式条款现象在生活中仍然屡见不鲜,涉及领域广、侵权手段隐蔽、对消费者影响大。主要集中在网络购物、网络游戏、教育培训、通信服务、房屋装修、医疗美容等行业。(中新社)

消费领域的“格式条款”,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买卖合同”的立场,就买卖双方各自的权责利做出约定。现实中,为了提高交易效率,往往主要由卖方事先拟定、现场提供并重复使用各种“格式条款”。大多数情况下,消费者懒得细看,一般都是直接签字同意了事。而就算有较真的顾客心存疑虑、逐项检查,商家也往往会以“都是格式条款,没有问题”之类的说辞敷衍应对。久而久之,在“格式条款”里挖坑设陷,俨然成为一种业界通病了。

调查显示,“近九成受访消费者遇到过不公平格式条款”。而考虑到不少人尚且对“格式条款”缺乏认知,真实的比例,想必只会更高。在日常消费场景下,某些“霸王条款”一再引发热议,这同样可以视作“不公平格式条款”的一种。而与之相较,绝大多数“不公平格式条款”,都要隐蔽得多。消费者通常对之缺乏敏感,只有当需要维权索赔时,才发现商家早就“有备而来”,利用类似的“条款”把自己的责任撇得一干二净。

“不公平格式条款”广泛存在,并在深层次上扭曲了买卖双方的博弈格局,使得消费者沦为了弱势的一方。问卷数据表明,遇到不公平格式条款后,超七成消费者仍会选择继续交易,原因是被迫同意……

而若是细究下去,很多“格式条款”实则是站不住脚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此外,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同样无效——关键的问题在于,在相关的消费纠纷中,消费者能否得到专业的法律帮助,从而低成本地跳出“不公平格式条款”的陷阱。

“格式条款”虽然有言在前,但未必就言之有理,更不一定就有法律效力。厘清这一前提,是消费者遇事之后据理力争、充分捍卫权益的底气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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