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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入关是1644年发生的事,明朝大势已去,清军入关,顺治皇帝定都北京,正式确认了满清对整个中原的统治权。在当时的汉人心中,满清属于异族政权,因此各地反抗不断,清朝颁布的三道严令:剃发、易服、禁止缠足,推行时都遇到了很大的阻力。

剃发,就是要把汉人的长发束冠换成满人的“金钱鼠尾”,易服,就是要求大家穿的衣服改成满族式样。经过一系列反抗之后,剃发易服都顺利推行了,但禁止缠足这一道指令,直到1912年清朝灭亡都没能成功推行,恰恰相反,缠足的习俗反而在清朝达到了高峰期。

缠足起源于北宋时期,一定程度上来说跟封建社会审美有关,女子的脚小被视为一种美丽,这种审美习惯好像到现代仍然被一些男性推崇,因为笔者之前还在网上看到过某男士因为女友穿37码的鞋子,嫌她脚大,闹着要分手的。

不过缠足也跟宋明时期理学发展到高峰、社会风气对女子的束缚更大有关。宋朝女子开始缠足,元朝皇帝不反对缠足,明朝缠足的风气兴盛,但还没发展到人人缠足的程度;而满族的妇女长期生活在关外,需要劳作,所以她们从不缠足,缠了就会行走不方便。

公元1638年,皇太极曾经下令,禁止妇女“束发裹足”,顺治皇帝后来也颁布了禁令,如果女子抗旨缠足,她的父亲、兄弟,都要被流放;康熙皇帝即位之后,也曾经针对缠足发布严令。但从禁缠足禁了三代还没禁完的情况可以看出,汉人一直阳奉阴违,不肯完全听从。

男子虽然不得已“剃发易服”,女子却还能保留一些传统,有点“男降女不降”的意思。因为女子不怎么抛头露面,也不好派士兵直接闯进闺房检查人家的脚;再加上皇帝们渐渐意识到,女子缠足行走不便,可能对统治更有利些,所以这项规定一会儿严,一会儿松。

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缠足只能“罢禁”了。本想着让满清的风俗取代汉人的风俗,加强统治,却没料到反而促成了缠足风气的兴盛,汉人的士大夫都非常赞成缠足,于是缠足的风气从贵族阶层蔓延到平民阶层,即使家里吃不下饭的穷人家,女孩儿也是要缠足的。

晚清咸丰年间,缠足的习俗在全国广为流行,认为“男人是茶壶,女人是茶杯,一个茶壶要配多个茶杯”的学者辜鸿铭就非常迷恋缠足小脚,他的一名小妾长相不出众,却因为缠足脚小备受宠爱,辜鸿铭晚上必须握着她的脚才能入睡,这名小妾也“恃足而骄”。

而与此同时,各种反对缠足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外国教会、维新人士等都纷纷发起了“天足运动”,康有为带头不给自己的女儿缠足,即使家乡长辈反对也坚持下来。后来有人找到了关键,号召学生们“誓不娶缠足女子”,这种宣传下,哪怕再顽固的父母,为了女儿的终身大事,也只能停止缠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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