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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大清,中国的版图,连现在的一半都没有,如果从明朝直接获得到现在,假设明朝拥有五六百年的时间,那么我们现在唯一能够说的领土范围也不过就是六百万平方公里,确实明朝曾经的领土范围很广,这种范围在历史上可不领土,而是做势力范围,能够守得住的情况下,就派兵住守,如果守不住,那就直接不要,爱谁谁?
明朝巅峰时期的国土面积比我们现在略大一点儿,大致是97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但是这个辽阔的领土范围只持续了不到20年之后就大面积缩水,因为明朝在财政上和物资上无法持续支持和巩固,这硕大国土的运营成本。很多周边地区由于长期的暴乱动乱反抗,少数民族军事劫掠,最终使得明朝政府决定放弃这些领土,因为付出和产出根本不成正比,也正因如此大大小小一直到明朝末年,明朝共损失了40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也只有未来的汉地18省,在明朝的时候被称作13省的区域,一直是明朝的管辖范围。
清朝的清朝巅峰时期的国土大致1700万平方公里,当然啦,这么大的领土范围,也没能撑多久,之后也是因为王朝统治成本太高,左一个不要,右一个不要。理由与明朝完全一致,那就是投入和产出不成正比,最终恒定在1300多万平方公里左右,但是失去的那40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清朝也派一些大臣到那里去看一看。
周边的部落和国家也没有谁明确说要直接占领清朝退出来的领土,反正那里就作为一个大家共有的地区,各说个话,各说是自己的领土,只不过对方监察人员在到达此地的时候,自己的一方假装看不见而已,由此也造成了很多领土上的模糊地带,到了清政府中晚期的时候,与西方国家签订了大大小小数百上千个小条约,其核心就是为了确定双方之间的领土边界,政府同样因为统治成本太高的问题,一些不重要的地方,也就让出去了,进而确定了南方地区十分确定的领土界限。
同时,这400多万平方公里,更主要的还是与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割让出去的,但是若说清政府是通过不平等条约将自身国土送给外国最多的国家,也不尽然,毕竟之后的民国以及再往后所签订的一些不平等条约,确定了清政府签订一系列条约的合法性,同时涉及到蒙古的问题,涉及到周边一些关键区域的问题。
清朝以后的政权也一直采取妥协让步的姿态,综合一下也并不比清政府割让出去的土地更少,只不过心照不宣而已,不过有一点不得不表扬,或者至少来说给清政府打抱不平一下,那就是清政府割让出去的土地,在清政府看来是自己打下的江山,卖的是自己的地方,但是之后和之前的王朝认可的卖出去的土地可有相当一部分都是祖宗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