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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明诚12月4日公告,公司于12月2日收到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决定书,获悉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公司与江西在途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涉案金额17.06762万元)中,因公司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又未按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限履行义务,故将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形象有负面影响,未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正在积极协商妥善的解决方案,尽快解决处理上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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