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社会,一般认为妇女是被排斥在国家公共权力之外的。不过,对于一些特殊的妇女群体,她们总能借助自己的地位,用特殊的方式参与到国家公共权力中来。这些妇女一般是王室、皇室或者官员家族的成员,大多是妻子或者母亲的形象。
在古代游牧国家和农耕国家中,妇女都曾经参与政治,并造成重大的影响,甚至参与国家统治者的废立。更有甚者,还取代男性国家统治者,自己担任女王或者女皇。
与农耕国家相比,游牧国家的女性活动范围更加广泛,她们对于军事、外交、司法事务的参与度比农耕国家更深广。而在宗教事务方面,游牧国家妇女则没有农耕国家妇女那般大力干预国家公共权力,造成大范围的作用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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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世界文化的上古、中古时代来看,世界的中心聚焦在亚欧大陆。从经济类型分析,形成了游牧区和农耕区两个体系。这是两种不同的文化,即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由此衍生出的国家也各自具有其鲜明的特性,即游牧国家与农耕国家。
无论是游牧国家还是农耕国家,都是由家庭构成的,而家庭是由男女通过婚姻组建的。不过,男性与女性在国家公共权力中的地位与作用却有着极大的差别。“由于成员(臣民、公民等等)和法律、主权、其他国家或者非国家(野蛮人)竞争所确定的非成员政治实体(国家或帝国)之间存在的差异性,他们传统的性别身份和作用已经变得更加复杂。”
一般来说,女性是不处于国家公共权力之内的,但王室或者皇室或者官员的妻子、母亲,却可以通过特殊的方式介入到国家公共权力中,并发挥独特的作用。“在君主制度下,妇女可以行使作为国王和皇帝的妻子、母亲、女儿的公共权力,在许多情况下,她们的名下还拥有皇室头衔。
宗教机构也为妇女提供了担任官员履行公共职能的机会。妇女作为官员的妻子和母亲、作为公民、或者通过呼吁其它形式的挑战现状的道德权威或神秘主义权威,也可以非正式地行使公共权力。”
然而同为游牧国家,塞种人、匈奴人、哥特人、突厥人和蒙古人中,妇女在国家公共权力中的角色各不相同,就如同同为农耕国家,中国、印度、希腊-罗马、西欧诸国的妇女在政治、军事、外交、司法、宗教事务中也占有不尽相同的角色。
在古代游牧国家,国家政权的最高统治者有不同的称谓。塞种人和哥特人称为国王,匈奴人称为单于,突厥人和蒙古人称为可汗。他们的母亲大都称为太后,女儿称为公主,然而他们妻子的称谓又各不相同。塞种人和哥特人称为王后,匈奴人称为阏氏,突厥人称为可敦,蒙古人称为皇后或者可敦。
在古代农耕国家里也有着不尽相同的称谓,比如中国的最高统治者称国王或者皇帝,印度称国王,希腊-罗马称皇帝,法兰克王国称国王。与农耕国家一样,他们的母亲大都称为太后,女儿称为公主。在妻子的称谓方面,中国称王后或皇后,印度称王后,希腊-罗马称皇后,法兰克王国称王后。
虽然称谓不同,但就是这些身份特殊、地位崇高的妇女,在一般妇女被排除在国家公共权力之外的古代,通过特殊的方式或者途径影响着国家政治事务,国家很多方向性的决断常常受到她们的左右,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她们决定着最高统治者的废立、甚至自己成为国家政权的最高统治者。“后妃、特别是寡妇皇后(皇太后)的君主化和摄政现象”在游牧国家和农耕国家都不在少数。
在游牧国家中,“匈奴阏氏有力的发言权,直接干预国家政治生活,甚至决定单于的废立。匈奴国家中,后妃阏氏与单于的关系是不可忽视的。单于母亲阏氏(母后)和大阏氏(第一阏氏)的政治作用,有时是相当之大的。”
比如“在狐鹿姑单于的后嗣问题上,母亲阏氏曾因嫉恨而暗杀了有力的后补者左大都尉;故单于的颛渠阏氏代幼主执政,多行不义,使国内背离。等到壶衍鞮单于死后,虚闾权渠单于即位时,据说,因为他对这位颛渠阏氏敬而远之,不纳她为妃而另取别人,所以颛渠阏氏的父亲左大且渠对此非常怨恨。”
颛渠阏氏被冷落后,与右贤王私通。当虚闾权渠单于大病,即将去世的时候,颛渠阏氏暗地里告诉了右贤王实际的情况,并劝说他不要去太远的地方。几天后,虚闾权渠单于去世。得知消息的诸王还在赶来单于庭的路上,右贤王就已经到达王庭。最终虚闾权渠单于依靠颛渠阏氏与其弟的计谋,登上了单于的宝座。
颛渠阏氏在两次最高统治者即位的过程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虽然两次用了不同的阴谋,但最终的结果都实现了她的目的。她手腕高超,这当然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但也不能她的地位的重要影响。“游牧民族妇女的地位经常同男人相匹敌。汗王后妃在政治军事方面,有着巨大的发言权。习惯是允许其插话和出主意的。后妃的娘家,即汗王姻族,做为她们的帮手,也经常保持有巨大的势力。”
成吉思汗蒙古的监国也有着巨大的权力,甚至可以立汗。“所谓成吉思汗蒙古的监国,就是大汗殁后,在选出下人大汗以前,负有蒙古帝国内政外交及军务大权的人。蒙古监国中不乏妇女。第一代成吉思汗死后,其末子托雷曾为最初的监国;第二代窝阔台汗死后,监国是他的皇后斡兀立海迷失。”
“召集库里尔台(大集会),选定和推戴次任的大汗”是监国最重要的任务。按照最初的规定,监国与大汗享有同等的权力,甚至可以根据自己的构想统治蒙古帝国。从上文中我们看到监国的有几位是女性,在蒙古帝国,皇妃的地位甚至超过下一代王公。但是她们最多也只能成为监国,绝对不会成为可汗。那是因为蒙古帝国实行外婚制,而蒙古皇族必须来自黄金氏族的成员。因此,为了血统的纯正,她们还是被汗权排斥在外的。
在农耕国家,也有不少妇女参与国家最高统治者废立的事例。中国的汉唐时期,这一现象达到高潮。“在汉王朝时期,人们对帝王配偶开始享受到的不断增长的权力感到恐惧。如行高组的皇后吕雉、汉文帝的皇后窦氏、汉景帝的皇后王氏等权力都很大。汉朝皇帝的主要配偶经常都是从名门望族中挑选,以期加强政治联系和对皇帝的支持。反过来,婚姻纽带又给其配偶家族带来更多的权力:皇帝经常为奖赏宠爱的配偶而给她的男性亲属安排重要职位。”
在汉朝,即便是最繁荣的时期,也有几位皇帝是少主登基。幼年时登上皇位势必需要母亲,也就是皇太后,和她的兄弟,也就是摄政王,共同协助管理国家事务。她们的权力相当大,甚至可以废立皇帝。比如汉高祖的妻子吕雉,或者称吕太后,她就完全按照自己的主张管理国家,置自己的儿子汉惠帝于不顾,她对权力的掌握长达15年之久,直到自己死去。
东汉王朝的皇帝大都是非常年幼就登基,甚至有三位是一岁就做了皇帝,这种情况下,皇帝的配偶和她的家族就对国家政治有着巨大的影响。甚至有的幼主的废立都掌握在她们手中,因此当这样的皇帝长大之后,“他们倾向于憎恨摄政王(以及他们的皇太后母亲),通常依靠宦官控制其母亲家族的权力。因而,东汉王朝历史的重要特点是宦官集团与太后集团之间不断的冲突。在随后的各个王朝中,帝王的母亲通过控制她们的儿子来实施政治影响。”
游牧国家里,女性作为最高统治者的案例很多。比如哥特人的妇女就可以参政,甚至是称王。“蒙古皇帝和兀鲁思的支配的寡妇们可以摄政,成为领地的女王。”
农耕国家中,女性担任最高统治者的例子屡见不鲜。武则天因为丈夫高宗患病而协助处理国家事务,两人共同处理政事长达30年之久。她废黜了自己的儿子们,独自享有对国家控制的权力。公元690年,她自己登上了皇位,改唐为周。但是在中国传统的男性作为最高统治者的政治思想下,她在位期间饱受儒学者的攻击。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在她在位期间,中国的疆域在不断扩大,社会经济稳定增长,为盛唐时期的繁荣打下了基础。
战争是国家的大事,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在这方面,游牧国家与农耕国家有着很大的差异。游牧国家,“男女基本上的同权及分工上男女差别的不严重,乃是它与农耕国家明显的一处不同。就连狩猎和战斗,男女也是一同参加的。”游牧国家的妇女广泛参加军事活动,这一点在农耕国家就非常罕见。同样的情况还出现在外交权和司法权领域。
然而在宗教领域,两者又有相反的表现。在游牧国家,妇女也参与宗教活动,但是对政治产生重大影响力的案例并不多。在农耕国家,妇女不仅参加宗教活动,还借助宗教对国家公共权力产生巨大的影响。
在古代,男尊女卑是阶级社会最基本的特征之一,大多数女性是被排除在国家公共权力之外的。只有特殊出身的女性,才能凭借其地位,使用特殊的手段介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