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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中国时报》7月10日文章,原题:防直播裸露乱象 专家吁引入鉴黄师 观看短视频与直播已成为大陆许多人生活的一部分,但同时涉黄涉暴与低俗等问题越来越被诟病,如今“穿得少,扭得好,流量肯定少不了”已成为许多直播平台舞蹈区流行的一句话。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主播从业行为与道德建设,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网络主播行为规范》,指出不得出现31种行为,包括炒作绯闻、丑闻、劣迹、传播格调低下等。但仍有些主播顶风作案。业内人士指出,总有主播半夜苦于流量低、礼物少,可一旦性感着装、跳起略为诱惑的舞,总能瞬间热度大涨。久而久之让不少主播爱上这种模式。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王四新认为,这种现象由来已久,归根结底是经济利益驱动,直播间的主播现在都是职业化、公司经营,必须不断追求利润,所有行为都围绕如何增加流量和粉丝量、提高变现能力所展开。主播也需要获得更高曝光度、更多打赏等。

对此,泰和泰(重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朱杰提出,平台方可采取引入第三方“鉴黄师”“鉴俗师”措施加强监管,同时对网络主播进行实名认证、职前培训和签订合规承诺书,并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和征信管理。平台应对直播内容进行低解析度影像留存合理时间,以便追溯其言行的合规性,并利用演算法,直接“熔断”违规、违法主播的直播行为。(作者吴泓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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