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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泰8月12日收到上交所针对关于公司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相关事项下发的问询函。该公司披露公告称,拟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30万台电机及2500万件模塑制品扩能项目”,并将剩余约1.52亿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约占募集资金净额的52.57%。公告显示,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主要为实施地点变更及环评审批趋严,项目实施的时间跨度较长,公司所处市场环境和市场机遇均发生了变化,且公司现有产能基本与公司的市场销售需求相匹配。2016年7月、2017年1月,公司先后两次变更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均披露称相关变更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说明目前所处市场环境发生的具体变化和依据,前期募投项目规划的审慎性和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的合理性;说明历次公告中关于募投项目可行性的披露是否真实、准确,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于2016年7月到账,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但长期进展缓慢,直至2022年8月投入进度仍仅为50.48%。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规划建设内容及进度、各年度实际建设内容和资金投入进度,并结合其差异情况逐一说明募投项目进展缓慢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影响项目可行性的实质性障碍;历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是否按规定披露了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说明募投项目建设超过原定完成期限后,是否按规定就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问询函还指出,公司拟将终止募投项目后剩余约1.52亿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月15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问询函要求公司说明截至目前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购买产品名称及预计赎回时间;说明相关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用途,如非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说明拟就资金安全采取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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