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曾经说过:“出名需趁早”,然而对于古人而言则是“结婚需趁早”。近几年“剩男、剩女、不婚族”的说法在网上流传开来,大家也逐渐由最开始的惊讶转变为见怪不怪。然而这种事情放到古代则是“不孝重罪”,是要遭受万人唾弃的。
以距离我们相对而言较近的明清时代而言,女子出嫁的平均年龄是十三岁,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豆蔻年华”,男子结婚的时间则会晚一点,但是也会在十六岁左右娶妻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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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古人为何那么早结婚?对此古人有话说:“寿命太短需趁早啊!”
众所周知,人生七十就被称为“古稀之年”。根据科学家考察,古人的平均年龄大约在五十岁左右。所以在古人大量的文学作品中都有女子十三岁就嫁为人妇的案例,李白的《长干行》当中就指出“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
由此可见,在古代女孩子十几岁嫁人是普遍的事情。然而对于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人而言,十三四岁的小女孩身体尚未发育完全,在结婚后就要立刻承担起“传宗接代”的使命,实在是让人堪忧。
对此古人也很无奈,因为古人的平均寿命不足五十岁,所以他们必须早日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免得自己将来“绝后”。
(二)
造成古人短寿的原因很多,比如医药条件差、天灾人祸、洪涝灾害频繁、思想观念落后等等,再加上古代封建社会阶层固化,王公贵族日日享乐,而平民百姓生病了连药都吃不起,这些也是导致古人平均寿命短的重要原因。
其次医学本身就是一门“经验科学”,所以古人的科学技术还处在“试验阶段”,并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民间甚至有一些“巫医”认为朱砂能够包治百病。学过化学的人都知道,朱砂内铅汞含量超标,长期服用会给人体造成致命损伤,
抛开医学和思想观念的落后之外,古人短寿与当时的时代背景也有着紧密的联系。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若是侥幸生在太平盛世还好,如果是生在乱世,家中的男丁可能长到十一二岁便要被强制入伍。
唐朝的火药就被应用到了军事当中,火药的威力远远大于冷兵器,又带来了更大的伤亡。
从秦始皇统一了文字之后,古人学习文字的便利性“大大增加”。然而因为战乱频繁,所以很多普通人还没有接触到文字就已经在战场上“壮烈牺牲”了,所以在和平年代文化和科技才会得到明显的发展,大多数古人的思想还是比较封闭落后的。
再加上古代以“小农经济”为主,古人向来秉持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当然这种生活方式在现代看来很“健康”,但是这也从侧面印证了,古人的娱乐活动很少,入夜之后基本上没有任何的娱乐活动。
所以古人会选择早早结婚,让自己的“夜生活”变得更加丰富一些。
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不低于22周岁,女子不低于20周岁。早在古代的时候,女子出嫁的年龄就小于男子的结婚年龄。关于女子出嫁最早的结婚年龄可以追溯到《周礼》的记载,在周礼当中规定男人娶妻的年龄不能超过三十岁,女人嫁人的年龄不能超过二十岁。
(三)
《周礼》要对男子和女子的结婚年龄进行规范的原因归根结底还得从我国古代的经济结构上来展开讲述,众所周知,我国古代一直是小农经济,劳动力密集型的生产模式。
这个经济结构就注定了,我国古代的各个王朝都需要大量的劳动人口来维护统治。再加上因为种种原因,古人平均寿命比较短的缘故,所以《周礼》要求古人一定要“早婚早育”,并且对相关的年龄进行了规范。
再者还是老生常谈的战争问题,虽然在唐朝火药就已经应用于军事,但是我国古代整体还是处在“冷兵器”时代,在战斗当中,这些士兵用得不是短刀长矛就是长剑匕首,甚至有的时候还需要“近身肉搏”。
在这样的条件下,战争对人口的消耗也是十分巨大的。所以这时候就需要人们“早婚早育”来为可能会发生的战争做准备。
在西晋时期,西晋的皇帝司马炎就脑瓜子一转想出了一个好主意。他将女子成婚太晚的原因归结到父母身上,并且表示:“谁家的女儿要是过了十七岁还没成婚,就说明父母对女儿婚嫁之事不上心。”
接着司马炎表示,既然这父母都不上心了,那就让百姓的“父母官”出面,随便找个人家把这个女儿给嫁出去。
到了南北朝时期,时局动荡、诸侯割据,这时候人口又不够用了。所以这时候女子晚婚为罪就被写到了法律当中,谁家女儿到了豆蔻年华还不结婚的,直接株连九族。重压之下,到了合适的年纪,不管女子有没有意中人,就一定要找个人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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