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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以来就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宗族,这些人聚族而居,往往形成一个巨大的地方离心力。面对这种情况,统治者就采用了一个比较残酷的刑罚,那就是灭族。翻开中国史书,灭族之祸比比皆是。

之所以采取灭族的做法,那是因为因没灭尽他人族,斩草除根,导致死灰复燃的事情历史上有很多。历史上记载最早的是“少康中兴”。夏王朝有后代和分支未被篡位者杀尽。于是,少康就带领族人最终经过奋斗击败篡位者,恢复了夏王朝。最出名的大概就是“赵氏中兴”。这件事被改编为戏剧《程婴救孤》。春秋末期,赵国先祖赵氏一族曾经被灭族,留下遗腹子赵武,被门客程婴所救。赵武长大后,在与赵氏相善的韩氏家族帮助下重新崛起,并彻底诛灭了对头屠岸夷家族。由于时代的不同,对于灭族的做法多有不同。早期的做法倾向于全族尽杀,非常的残酷。这种做法发展到唐代时达到顶峰,往往一株连就达到数十族,远远超过了最高的“九族”的习惯。这和唐朝时期世家大族之间互相通婚,把持朝政,限制皇权有很大关系。 如此残酷的刑罚,往往很少出现有人逃跑的情况。当然我们不排除有些人是为了心中的一些信念,如 “义”。但大多数人是一样的,蝼蚁尚且贪生,更何况是人呢?其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无外乎这三种情况。第一,心存侥幸。在儒家文化占据主流的社会意识形态之后,人们往往对于弱者会抱有一定程度的同情心,并通过法律来表现出来。灭族时杀尽所有人的口号在执行时会有一定程度的折扣。诸如不诛杀年纪过大或者年纪过小的人,对于女性通常不予以斩杀。残疾人也是可以逃过杀身之祸。通常属于这种情况的人很少有逃跑的,因为逃跑的话后果会更严重。 第二,来不及逃走。所谓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在那个皇权决定一切的时代,一个人永远无法肯定自己能活着到第二天。如朱元璋时期,大规模的杀戮使得每天上朝的臣子都战战兢兢,每天下朝的第一件事就是庆幸自己还活着。像这种君主突然发怒斩杀大臣,诛灭其族的情况使得很多人在还没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就被杀掉了,根本来不及逃。汉景帝时期,三公之一的晁错,正常的去上朝,结果半路上却被拉到菜市口腰斩了,同时被杀的还有他的家人。 第三,实在逃不掉。中国古代自商鞅变法是就形成了严密的户籍制度以及连坐制度。每个人外出都必须有路引,没有路引,住店都不行。逃犯一般不会有这个东西,商鞅就是因为逃跑时没有路引才会有最后的悲惨结局。同时,连坐法的实行使得没有人敢于包庇陌生人。古代的交通不便,一个陌生人尤其是没有路引的陌生人,很容易被本地人举报。这也就是历史上很多逃犯在被发出海捕文书后都能被捉到的原因。

有鉴于此,逃与不逃结局差不多,留下来的话,还有可能活下来。那么,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就显而易见了。 本文为一点号作者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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