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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石家庄4月26日消息(见习记者王伟倩)网络直播本是实现创业梦想的新途径,有人却利用这种途径销售起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获利,最终,不得不在检察机关的“大数据对比筛查”下认罪服刑。4月25日,河北省检察院公开了6个知识产权保护典型例,其中之一就是“袁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公布的案例基本情况显示:2021年4月至10月,被告人袁某某在青年创业孵化基地租用了一处办公场所做网络购物直播,其在明知销售的化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况下,通过在“快手”APP上注册的三家店铺,以网络直播的方式销售假冒“完美日记”牌眼影盘、“迪奥”牌口红等美妆用品,将获取的订单交给在“阿里巴巴”APP内搜寻的“一件代发”供货商,由供货商向客户发货,从中赚取差价,非法获利54918.6元。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袁某某在辩解时提出销售过程中存在刷单情况。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将店铺名称、货物型号及销售数据进行对比,再提取“快手”店铺的注册人信息,结合快递单据等书证,运用“大数据对比筛查”的方法进行分析,准确认定了袁某某的销售金额,促使袁某某真心认罪,主动退回了全部违法所得。

同时,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针对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青年创业孵化基地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依法向峰峰矿区人社局、综合执法局制发了检察建议,峰峰矿区人社局、综合执法局迅即开展了联合执法活动,专项整治网络直播营销中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售卖侵权假冒产品、虚构交易或评价、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了6家网络直播工作室。

对所办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后,制定了《峰峰矿区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引导主播、直播平台、经纪公司、网店、消费者等直播经济参与者诚信经营、合法经营,切实促进了网络经济新业态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悉,案发后,袁某某退还了全部非法所得。提起公诉后,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以袁某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现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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