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汉东西湖区法院会同区东西湖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城乡统筹发展服务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东西湖区税务局共同签署《优化破产财产查询及处置机制实施方案》。这标志着在常态化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的基础上,破产案件办理便利度和市场满意度再次得到提升。

(受访者供图,央广网发)


【资料图】

通过优化破产财产查询及处置机制实施方案可以实现六个方面的优化提升:

一是全面实现破产事务“一网通办”。通过破产案件智能一体化平台设立专门的府院联动端口,为管理人查询破产企业、股东信息、解除财产保全、处置破产财产等事项提供全流程、一体化的便利服务。各部门通过破产办理一体化联动平台端口登录,实现破产办理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机制,全面实现破产事务“一网通办”。

二是畅通了案件信息查询机制。管理人查询破产债务人的信息,优先通过破产智能一体化平台或者各职能部门的线上办理破产事务入口提交申请,各部门接收到管理人查询申请后,明确办理时限,及时向管理人反馈查询结果。办理期间,各部门允许管理人查询办理进度、具体承办人等信息。

(受访者供图,央广网发)

三是规范了解除保全机制。破产申请受理后,管理人向各职能部门申请解除对债务人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的,各职能部门应当依法予以配合,并及时办理。

四是优化了财产处置机制。管理人处置破产财产,向各职能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房地产过户、股权变更、动产移交,各职能部门应当依法支持破产财产处置工作,节约破产办理成本,加快盘活有效存量资产。管理人处置不动产,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符合容缺办理情形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容缺的规定办理。

五是完善了破产事务保障机制。对于破产办理中涉及的公章刻制、劳动仲裁、职工社保及就业安置、投融资服务、营业执照吊销恢复、纳税信用修复、税务注销办理、工商注销办理、破产档案管理、打击破产犯罪等事项,各部门均应积极协调配合,及时办理。

六是着力确保各方面职责落实。各部门应当依托破产办理一体化联动平台等政务或者公共服务平台,依法及时公开相关破产信息,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推动破产事务办理的集约化、信息化、公开化,提高破产事务处理的透明度,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和管理人办理破产事务的公众监督。

通过法院与政府单位的府院协同机制建设,确立破产事项的办理标准流程,整合并实现企业数据查询和业务协作类事项的全网上办理,实现管理人足不出户一次申请即可查询企业所有信息,以自动共享为主申请查询为辅,让数据跑起来,压缩办理破产的时间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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