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司法保护,强化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联动配合,近日,辽阳市人民检察院与辽阳市公安局会签了《公益诉讼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机制》)。
《机制》明确了双方协作配合的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和提前介入的工作程序,建立了信息互通、联席会议、宣传配合等机制。《机制》指出,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案件中,存在可能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检察机关可以会同公安机关共同开展公益诉讼调查工作。
该《机制》的会签,是辽阳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中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实践,为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制度支撑。下一步,辽阳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推动《机制》落地落实,与公安机关形成公益司法保护合力,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