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售房什么意思?
房改售房的意思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
房改售房能买卖吗?
房改售房能买卖。
据有关房改房销售购买办法规定,在市政府作出的居民家庭中低收入标准认定办法之前,居民个人购买房改房需凭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买房手续,也可以到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各商业银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但必须凭登记过的房改房预售(买卖)合同,到项目所在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房改售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首先,去房改办政策法规科(在市房产局)领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
2.产权所有人填写好上述申请表后,到原产权单位盖章并领取《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建档登记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核定表》;
3.拿单位盖好章的申请表到市房产局公房科盖章(需要10个工作日左右时间);
4.完成后,带齐上述三张表及房改房相关资料回到房改办,需要带的资料有: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需要查看原件及留复印件2份)(夫妻离异的提供财产分割协议书、夫妻一方已故的提供财产分割兑证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
5.用以上资料在房改办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备案表》,即上市证;
6.完成了在房改办的所有手续。
房改售房面积如何计算?
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出售公有住宅楼房,一律按建筑面积计算实际售价。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结构面积、阳台面积以及按比例分摊的共用建筑面积。具体规定如下 :
一、房改试点期间按照原市房地局(市房政安[89]第30号)通知,各单位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建筑面积和合使用面积,由各、县房客局测绘队(组)负责实际测量。每套楼房的建筑面积按下列公式计算:
每套楼房的使用面积×(本幢楼房总建筑面积-凹阳台面积-应扣除面积)÷本幢楼每套楼房的使用面积之和
1. 每套楼房的使用面积指每套楼房内可使用的面积,包括居室、门厅、走道、厨房、厕所、卫生间、储藏室、立式壁橱等。
2. 凹凸阳台均按实际测量计算建筑面积。(售价按规定进行折扣)
3. 计算整幢楼的总建筑面积时,应将电梯间、电梯工休息室、配电室、高压水泵房、设备层、地下室、楼内的供暖锅炉房的建筑面积扣除。
二、 1992年7月本市房改全面推开,为简化售房手续,市房改办和原市房地局(京房管字[1992]第480号)通知规定,自1992年10月15日起出售公有住宅楼房的建筑面积,根据(91)首规办字第134号《关于在住宅设计中采用“使用面积系数”的通知》中规定的楼房住宅“使用面积为住宅建筑面积的 0.75”换算系数测算。即每套楼房住宅的建筑面积按住宅套内使用面积(不包括阳台使用面积)乘1.333计算。
住宅套内使用面积的概念及其计算:
1. 套内使用面积是指每套住宅户门以内除墙体厚度外全部净面积的总和。其中包括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厕所、卫生间、储藏室、壁柜等,不包括阳台和吊柜。阳台按实际测验量计算建筑面积。
2. 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 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入使用面积。
4. 内墙面装修厚度均计入使用面积。
三、为适应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加强和平共处改善房改售房发证工作,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手续,加快办理房改售房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京国土房屋权字[2000]第96号)规定,“对于售房面积,由单位自测解决,不再进行复核。”
四、阳如、独户使用的平台、复式住宅的阁楼计算出售价格时按规定打折。
1. 全封闭阳台(凹凸)按房改售价的70%计价;
2. 未封闭阳台(凹凸)按房改售价的50%计价;
3. 独户使用的平台比照阳台计价办法,按房改售价的30%计价;
4. 复式住宅阁楼,按其实际条件综合评定折扣系数,但不得低于房改售价的70%.
五、关于阳台、独户使用平台、复式住宅的阁楼如何核定职工住房面积。
国力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房改售房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管房改字[2000]130号)中规定,阳台均按建筑面积的5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复式结构的阁楼按建筑面积的70%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独立使用的平台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注:这是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关于核定职工住房面积的规定,北京市尚未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