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来源:中国商用汽车网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消息,日前,沃尔沃(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2021年5月5日至2021年5月18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2021年款沃尔沃FH牵引车,共计4辆。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