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应纳税额表明什么意思?
增值税应纳税额是指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活动本期应交纳的增值税。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含增值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简易计税方法,当期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含增值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说明什么情况?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