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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纪委报导,湖北省宜昌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曾任职于重要领域、关键岗位的离职退休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严查“期权腐败”。图为近日,该市纪检监察干部在某国企项目建设现场收集问题线索。唐强 摄

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坚决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近年来,一些公职人员腐败行为变得隐蔽复杂,“在职不收离职收”“在位不收退休收”,企图通过“期权腐败”的方式规避被查处的风险。

“期权腐败”贪腐行为隐蔽,交易时间长,查处难度大,给反腐败带来挑战。“期权腐败”有哪些表现形式,有什么新动向?如何推进系统施治、标本兼治?记者进行了采访。

一些贪腐分子为了逃避查处,通过延展腐败交易时间与空间来实现权力寻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开展反腐败斗争,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赤裸裸进行权钱交易的腐败空间受到极大压缩,一些贪腐分子为了逃避查处,精心设计,通过对腐败交易时间、空间等方面的延展来达到权力运行形式上的“合法合规”,实现权力寻租。

“原以为收受职权管辖区域之外的贿赂,用借款等名义搪塞一下就会蒙混过关,现在想来真是大错特错。”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西坝派出所原所长周某在忏悔书中写道。

2017年3月,担任西坝派出所所长的周某利用辖区内某三甲医院在打击医托等工作方面需要属地派出所给予支持帮助的职务便利,向该医院保卫处原负责人沈某“打招呼”,帮助淮安一公司违规中标该医院停车场运营承包管理项目。中标后,在周某未实际出资、管理,也没有技术、劳务投入的情况下,该公司总经理汪某向周某承诺给予其20%干股利润“分红”,周某表示认可。

2018年8月,周某调任丁集派出所所长后,自认为该医院已不在现有职权管辖区域,“风险”已经解除,就以偿还信用卡贷款为由,主动联系汪某索要“分红”。汪某兑现诺言,一次性送给周某两年“分红”共计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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