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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显示,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丰林人造板与华夏银行金湖支行于2022年11月25日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与《保证合同》,公司为丰林人造板申请的借款业务提供人民币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债务期限自2022年11月25日至2023年11月25日止,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无反担保安排。公告显示,本次公告的贷款及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已获批准的贷款及对外担保额度内,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丰林人造板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对其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500万元,担保预计的剩余可用额度为人民币1.82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7.5亿元(包括公司向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子、孙公司间互相提供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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