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龟岗市场及附近生果档。

在菜市场中随处可见的各式“生鲜灯”,将在今年年底被禁用。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范。《办法》明确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办法》将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那么在该《办法》公布之后,在各类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区域中,经营者和消费者对于《办法》中针对“生鲜灯”的禁用的要求,又有哪些做法和看法呢?近日,南都湾财社记者走访了广州区域内6家菜市场,1家连锁超市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档口

大部分仍使用“生鲜灯” 档主称暂未收到禁用要求

据了解,“生鲜灯”是一种通过调整光照颜色而使生鲜食品呈现出更加鲜艳颜色的灯具,因成本低又使用方便,应用十分广泛。在“生鲜灯”的照射下,生鲜肉类往往显得色泽格外红润鲜嫩,有些夸张的灯甚至有可能影响消费者的色觉感官,就算是肉类有些不新鲜,消费者在这种光线照射下也很难分辨。一旦回到自然光或接近自然光的灯具下,不新鲜的肉立即“现了原形”。

在南都湾财社记者走访的6家菜市场以及1家连锁超市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中,大部分肉档以及部分果蔬档皆有使用“生鲜灯”对其销售的生鲜食用农产品进行照明,其中肉档口的“生鲜灯”颜色偏深偏红,而果蔬档口所使用的“生鲜灯”则大多偏绿白色,另有小部分的档口则采用了白灯或黄灯。

而当南都湾财社记者向档主询问关于“生鲜灯”情况时,各市场中的档主均表示,市场方面尚未有关于禁用“生鲜灯”的通知发布,暂时没有相关改动要求。

对于此次公布的“生鲜灯”新规,虽有部分档主称已然通过网络和电视等渠道知晓禁用“生鲜灯”的新规,但仍有超过半数档主表示对此新规并不了解。对于使用“生鲜灯”的现象,大部分档主认为是一种行业现象和倾向。

“大家都在用,我也就用了。”当问及为何使用“生鲜灯”时,豪贤路市场的猪肉档档主远叔向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档口所使用的“生鲜灯”,就如同服装店内的衣服打光灯、写字楼上的氛围灯等,主要也是为达到销路畅旺的效果,让生意更好一些。

“告诉我们禁什么,也要告诉我们能用什么。”对于禁用“生鲜灯”的新规,龟岗市场生鱼档的明哥表示,既然有相关的规定,那么接下来大家也肯定愿意跟着大方向走,但与此同时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台更详细的灯具设施标准,帮助档主们更好地经营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  

消费者

多数表示“生鲜灯”不影响选购 如买到坏肉尚无更好解决办法

此次《办法》中提到了关于使用“生鲜灯”后导致消费者买到不新鲜的肉类,而频繁导致纠纷事件的情况。对此,在南都湾财社记者的询问下,豪贤路市场冰鲜档口的蓉姐表示最近在电视和网络上也有注意到新规以及“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事件,但在她看来使用“生鲜灯”更多的是一种习惯性行为,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会采用“杀鸡取卵”的方法去打灯误导消费者,“我个人来说是不会这么做的,毕竟做生意是讲究长久的口碑。”

但与此同时,也有部分档主表示,担心禁用“生鲜灯”后会影响肉档生意。东川新街的肉档档主黄伯表示,因为肉如果没有“生鲜灯”照明校正颜色,就会“看起来白白的,没有肉色”。

左边农贸市场的刘叔也表示,经常来买菜的顾客都会格外注重菜生鲜的外表状态,都希望能够买到成色最好的肉或者菜。因此,尽管他不会通过“生鲜灯”来售卖一些品质较差的产品,但如果有“生鲜灯”的帮助,生意也会更好一些。

而对于禁用“生鲜灯”的情况,菜市场中绝大多数的消费者表示,买菜时的选择更多是凭借品牌或者“帮衬”熟络的档口来确保食品质量,“生鲜灯”对于选购食品的影响并不大,“只要亮度够大,看得清晰就行。”

但相对应的,也有少数消费者表示,曾因“生鲜灯”的影响而购买过质量有问题的生鲜产品。蔡婆婆(化名)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此前曾有一次买到过一块质量不太好的猪肉,直到回家后才发现。

“以前都不太注意那些灯的,后来买到坏肉之后就经常会注意了。”蔡婆婆表示,除了向菜市场管理人员等渠道投诉之外,后面也不再选择那一家档口,对于该类情况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去解决。

对于此次即将施行的《办法》以及禁用“生鲜灯”的新规,蔡婆婆也表示十分赞同,也希望有关监管部门可以加大力度地保障生鲜食用农产品的质量。

“我发现这个灯具和普通的灯具很不一样,是很有设计心思的”,常去买菜的刘明也表示,他平时买菜有特别留意过档口的“生鲜灯”,并且感觉到灯光会让肉偏色,“其实新鲜的肉本身就是比较粉白的颜色,但这个灯反而会让消费者觉得紫红色的肉才是正常的新鲜肉的颜色”,刘明认为,长此以往,消费者可能会产生认知偏差,认为不正常的才是正常的(颜色)。

电商平台

产品颜色瓦数种类多 目前仍可随意购买

南都湾财社记者留意到,尽管每家档口所使用的“生鲜灯”制式相似,但其偏色情况却不太相同,有的偏色较为严重,对消费者的感官认知感受造成了较大程度上的干扰和影响。而有的“生鲜灯”偏色却较浅,对于消费者的感官认知影响并不大,生鲜农产品的实际色泽和质感与“生鲜灯”照射下的状态区别并不大。

对于灯光效果各式各样的“生鲜灯”,南都湾财社记者在某电商平台进行搜索后发现,目前平台上仍有大量电商在售卖“生鲜灯”产品,颜色包含红色、绿白色、黄色、白色等,且同一颜色中还有不同瓦数以及颜色深浅的区别。

其中,某店铺客服表示,红色“生鲜灯”主要是用于照射肉类生鲜产品,绿白色“生鲜灯”则是用于果蔬类产品,而白灯以及黄灯则并不具备生鲜增强效果,仅作为正常照明效果。

而对于“生鲜灯”不同瓦数以及颜色深浅的效果,该店铺客服告诉南都湾财社记者,“生鲜灯”的功率越大、颜色越深,那么就代表其增强效果越强。

另外针对“生鲜灯”的禁用新规,多家店铺客服均表示未收到相关通知,目前仍可以售卖,具体的购买和使用限制需要看当地的要求和规定。  

政府部门

“生鲜灯”以往被认为是营销手段

针对各地市场广泛应用的“生鲜灯”,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范。针对群众反映“生鲜灯”误导消费者问题,此次公布的《办法》特别增加了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办法》提出,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避免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对于“生鲜灯”的现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尽管“生鲜灯”让一些消费者感到上当受骗,但由于此前法律法规并未禁止使用“生鲜灯”,所以往往只能不了了之。此外,不仅商家对此不以为然,甚至一些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也认为,判断是否欺骗消费者的关键,是商家所售卖的商品合格与否。如果商品质量合格,只是利用“生鲜灯”作为营销手段,这种情况并不违法违规。  

经营者应逐步摒弃这种商品“美颜神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还表示,禁用“生鲜灯”成为此次办法修订的突出亮点。办法增加对销售场所照明等设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明确指出“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禁用“生鲜灯”,既是重要的法治纠偏,也是必要的制度堵漏。

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业内人士认为,新办法施行前设置了5个月的过渡期,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经营者认识到“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逐步摒弃这种商品“美颜神器”。在新办法实施后,应加强监管执法,严格禁止使用“生鲜灯”,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文中远叔、明哥、刘明、黄伯等均为化名)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邱康正 实习生 王希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