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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放管结合为人才发展“松绑”

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强调,着眼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各地要坚持放权松绑与约束监督相结合,充分释放新时代人才发展活力。既充分向用人主体授权,积极为人才减负、松绑,又确保用人主体接得住、用得好。

破除体制机制壁垒,为用人主体“放权”赋能。需要什么人才、用什么人才,用人主体最清楚、最有发言权。要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人才工作分级授权管理体系,明确不同层级在人才工作上的职责、权限,摒弃“不愿放、不敢放”的种种顾虑,推进各级政府人才管理职能转变和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要突出放权主体,着重在人才评价、使用和激励上向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用人主体放权,充分发挥其在人才引育中的主导作用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打通束缚创新的“堵点”。要厘清放权范围,全面梳理各项改革措施和优惠政策,将预算调整、财物支配权、路线决策等权利一体纳入放权考量范围,形成“授权松绑”清单,实现人才发展“一张清单管到底”。

营造良好发展生态,为科技人才“松绑”减负。以发展需求为导向,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就必须为人才“松绑”减负。要科学设置评价指标,破除“四唯”标准,打破“一把尺子量到底”的评价方式,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导向,抓住评价指标、评价导向等关键维度,建立更加灵活、更具实效的评价机制。要保证充足科研投入,把人才从不合时宜的应景性、应酬性活动中解放出来,对人才投入科研的时间和精力给予充分保障,确保其从各种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真正推动人才甩掉包袱、轻装上阵。要拓宽人才成长渠道,完善激励机制,强化创新要素参与分配,在职称评聘、工资待遇、转岗任职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打破人才成长“天花板”。

强化放权过程约束,为人才发展“释放”活力。在放权、松绑的同时必须“管”到位,做好人才机制改革的“后半篇文章”。各级政府要加强宏观管理,发挥“有形之手”功能,通过增强政策的有效供给、解决人才外部性问题等,弥补市场缺位,多元、科学的按照“授权清单”探索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用人单位要增强服务保障,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将自我约束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形成“内外兼顾”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为人才搭建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平台,赋予人才更多自主选择权,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活力。(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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