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芝罘区充分利用现有空间资源、探索“错时共享”模式新思路。对第一批符合共享条件的15处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共700个停车位,正式对外错时共享开放,带头向群众开放停车资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开放单位

芝罘区政府、法院、民政局、海洋与渔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社会治理服务中心、奇山街道、幸福街道、黄务街道、芝罘岛街道等单位。

二、开放时间

1、工作日夜间停放时间为18:00至次日7:30。车辆须在次日7:30前驶离停车场。

2、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原则上允许全天停放,之后第一个工作日须在7:30前驶离停车场。

3、如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临时取消对外开放的,由相关单位提前公开告知,明确再次开放时间。

三、开放对象

车辆为7座以下(含7座)非营运小型车辆。

四、停车须知

群众进入停车场应自觉服从所属单位管理,在规定区域和时间段内有序进出、文明停放,在车辆前挡风处留存联系电话,便于有突发事件时电话联络。

下一步,将继续推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向社会公众提供错时共享停车,扩大共享停车资源,让群众切实体会停车便利,扎扎实实将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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