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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顺利8月10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深交所对“第二大股东彭聪及其一致行动人百达永信投资有限公司、顺利办控股有限公司与袁品控股(北京)有限公司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所持公司 16.41%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袁品控股。”一事表示关注。

关注函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彭聪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回函日所持股份受限的具体情况,包括质权人、债权债务违约情况、被动减持的具体情况、司法冻结所涉诉讼情况及进展、后续违约处置风险等。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第 3.1 条(2)项,“在委托期限内,除截至本协议前述之日已公告的质押给债权人之外的情形,授权标的股份未设定其他任何现实或潜在的第三方的质押、查封、冻结及其他权利限制导致该等股份的权能受限;亦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争议、纠纷;”要求彭聪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核实上述表述是否真实准确,如否,此次表决权委托是否存在潜在纠纷,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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