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屏山县新市镇汉溪村的杨先生向12345热线来电反映:2022年年底,当地政府在新市镇汉溪村修建水池占用了杨先生家1亩左右的土地,但一直未进行赔偿,希望部门告知占地具体赔偿标准。

收到反映后,屏山县新市镇人民政府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2010年,向家坝搬迁新市镇新集镇在汉溪村修建取水坝,征用该户土地100平方米,且征地补偿费早已兑现给杨先生一家,当时管道只占用杨先生的土地50平方米,余50平方米。2022年底,集镇管道在水源源头修建沉沙池又占用了31平方米的土地,修建沉沙池加管道实际使用了81平方米的土地,并未超出第一次征地面积100平方米,根据现场核实,这次新修沉沙池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临时占用了杨先生的土地用于堆放材料河沙、石子等,目前,新市镇工作人员正在与施工方协调,根据临时用地补偿标准政策补偿给杨先生,并已告知杨先生。

经回访,杨先生对新市镇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处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凌珲 邓溱)

编辑:孙家钰 校对:张可 审核:申涵兮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