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历经3个月多月的珠海“涨价16万”购房纠纷,终于迎来了王女士期待的结果。

7月11日,珠海“涨价16万”购房纠纷的当事人王女士向南都记者发送了金湾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双方一致同意解除《认购协议》和《意向登记协议书》。此外,珠海天茂领航湾所属珠海华茂智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将于7月30日前,向王女士退还意向登记金5万元,并向王女士赔偿损失5万元,总计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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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王女士表示,虽然没有买成这套房有些遗憾,但这个调解结果符合她的预期。她也希望开发商能尊重购房者的权益,不能因为市场变化而任意调整销售价格,对购房者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案情回顾:

开发商以低于备案价的85%与客户签订认购协议

2022年11月,王女士在位于金湾航空新城的天茂领航湾选购了一套9栋11楼的三居室。当时王女士在销售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先后签订了《意向登记协议书》、《认购协议书》,并通过pos机转账交付了5万元“认筹款”。

然而,今年2月初,销售人员告诉王女士,“备案价调不了,没办法办房产证”,如果要购买原选定的单元,总价需要233,5106元。王女士计算了一下,对比之前总价217,5663元,增加了约16万元。

王女士认为,此前签订的《意向登记协议书》、《认购协议书》已经明确了销售价格,开发商年后要求的“加价”不合情理,双方因此陷入纠纷。

今年2月中旬,王女士向金湾区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解决方案,并向南都投诉自己离奇的购房经历。

南都记者于2月15日向天茂领航湾楼盘销售中心负责人发出采访提纲。3月1日,天茂集团方面销售负责人传达集团法务部意见:不方便接受采访,一切要等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涉事楼盘。

南都记者在珠海市住建局官网查询到该楼盘王女士购买房号的备案价为276,7520元,按照住建部门的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起,珠海新房的实际销售价格不低于备案价格的85%”,否则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予登记。这也意味着,该楼盘销售人员原来以备案价的78.6%跟王女士签订认购协议,明显低于住建部门对销售价格的要求。

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该楼盘涉嫌存在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行为,执法人员已现场调查取证,并通知其负责人配合进一步调查。

调解结果:

解除认购合同,购房者获赔5万元

今年3月底,王女士向金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珠海华茂智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返还购房定金5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以5万元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50%计算,自2022年11月27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赔偿案涉房产的差价损失20万元。

5月23日和6月29日,金湾区人民法院主持先后主持了两次调解,双方终于在6月29日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协议,当天解除双方此前签订的编号0000462《天茂领航花园认购协议书》和编号0000151《天茂领航花园意向登记协议书》。

调解书部分内容。

此外,珠海华茂智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向王女士退还意向登记金5万元,并向王女士赔偿损失5万元,总计10万元。珠海华茂智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到王女士指定账户。

此外,涉及到2532元的诉讼费,由王女士承担。王女士表示,这是她第一次购房,没有想到会遭遇这样的离奇经历。经过这次购房纠纷,她也放弃了在天茂领航湾置业的计划,并建议在购房过程中遭遇不平等待遇或者霸王条款的购房者,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采写:南都记者李洁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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