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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王敏 3月10日,东旭蓝天(SZ000040)发布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及西藏东旭电力融资1.325亿元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曾于2017年11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东旭新能源及西藏东旭电力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新能源投资”)及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东旭电力”)与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瑞金港”)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为促进子公司债务化解,根据经营需要,东旭新能源投资、西藏东旭电力与瀚瑞金港就融资1.325亿元签订相关贷款协议,期限十年,公司继续为该笔融资事项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因被担保对象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旭电力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74,758万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全部担保事项的金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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