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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就医负担,自7月1日起,安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以下(含市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在全省统一标准上提高两个百分点。

  安阳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许海茹介绍,调整后政策为,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50元,报销比例为92%;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起付线为400元,报销比例400元至1500元为65%,1500元以上为85%;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500元至3000元为57%,3000元以上为77%;市级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200元,报销比例1200元至4000元为55%,4000元以上为74%。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标准调整为自然分娩1000元,剖宫产2000元。

  市医保局局长吴国斌表示,“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为了使其健康、安全运行,4年多来,我市通过深入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大力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不断创新基金监管方式,解决了‘住院难’,缓解了‘看病贵’,守住了‘救命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连续4年实现结余。”

  据统计,安阳市城乡居民每年有800万人次享受医保待遇保障,有超过60万人次享受住院待遇保障。为持续释放医保改革红利,让参保群众共享改革成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本次政策调整惠及近500万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预计每年参保群众减轻就医负担8875万元。截至目前,我市政策报销比例为全省最高。(许美美 郭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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